金融投资法律尽职调查的法律风险
  • 发表时间:2018-11-27 12:07:49
  • 来源:登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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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是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法律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潜在债务以及其他潜在的风险。发现风险是尽职调查的基本目标。尽职调查的重点是根据投资方的意图确定调查重点。比如看中了目标公司的土地,就要重点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否合规;如果看中了目标公司的团队,就要重点调查目标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的素质、待遇、合同情况等。
 
主要是根据目标公司的性质和所属行业,确定调查重点。比如要处置一项债权资产,首先要对资产进行偿债能力亦或是债权价值分析的评估。从评估过程来看,如果债务人配合的话(指主债务人、从债务人或政府等回购的项目),那么评估时需要提供大量的债务人的信息,如会计报表、房产、土地、经营、对外投资等情况;如果企业不配合的话,则需要提供尽职调查报告。
 一般而言,制造业的出资和资产、债务、重大合同以及环保等是重点;商贸、服务业的品牌、团队、渠道等更为重要。但是对于特点调查事项,要确定重点关注事项。比如,对于目标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除了关注合同条款的合法、合理性、违约责任等情况,应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利益输送;过分依赖某一供应商或销售客户;与某些客户合作期限较长;借出款项的合同、原因、利率;借入款项的合同是否有账外利息支出等。
 就投资来讲,投资法律的尽职调查就是为了发现风险与尽可能的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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