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侵权行为
  • 发表时间:2018-8-1 14:13:15
  • 来源:登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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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有积极作为的义务,但是在某种情况下,没有去积极地作为,导致某种损失的产生。这就构成了不作为侵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不作为侵权的具体内容。

什么是不作为侵权行为
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职责,对相对人具有法律意义的一种消极的行为方式。 不作为侵权就是指,政府部门的不作为,造成对当事人的权利侵害。

民事法律关系上的不作为侵权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a)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作为义务的来源主要包括: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合同约定的作为义务,当事人间的特殊关系引起的作为义务);
(b)行为人具有行为的能力;
(c)不作为与损害具有因果关系;
(d)过错责任还须行为人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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