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
  • 发表时间:2018-11-27 12:04:26
  • 来源:登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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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英文Lawyer witness),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律师见证的两个目的:
1、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真实的真实性;
2、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
从法律属性上来看,我国律师见证仍属于“私证”,依法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不同于公证的证明力,公证书一般可以直接为证据使用。


律师见证应是形式审查,见证应坚持一下原则:
第一、律师见证首先严格审查核实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见证律师在对合同各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进行调查和认证时,应主动去查明当事人的身份,仅以当事人自行提供的材料作为认定主体资格的依据远远不够,还要查明自然人或法人的真实身份,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代理人的代理之歌、代理权限;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对企业来说,应当调查企业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外贸许可、特许经营、产品标准、专利商标等等,对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还应当到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第二、律师见证还应勤勉尽责、严格审查核实见证事项的真实性;从律师见证的目的看,见证不仅仅是对行为的见证,律师见证之所以不同于普通公民作证,主要体现在律师见证负有对见证事项合法审查的义务。
第三、律师见证的法律文书既要符合法定的实质要件;也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第四、律师见证应坚持回避原则,不宜以律师职业身份为自己的亲友作见证;
第五、律师见证应坚持自愿、公平、直接和客观的原则;
第六、律师对法定的强制公证事项不得不见证;
第七、律师见证业务程序要完备,见证书内容要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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